弘光科技大學獎勵教師申請112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申請說明
一、 計畫目的:鼓勵專任教師申請「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從事教學實踐研究,以結合研究方法與適當教學策略,改善教學問題,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二、 申請對象:本校專任教師(含專案教師)且具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 曾申請「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二) 過去兩年曾參加校內外舉辦與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相關之研習課程(形式不限專題演講、工作坊、座談會、研討會或論壇)。
*如具教育部核發講師證書者,須有教學成果對外發表或曾獲校内外與教學成就相關獎項始得參與!
三、 申請程序:
(一) 申請流程圖:
(二) 申請期程:
1. 即日起至111年11月20日(日)23:59前,填具申請表(網址:https://forms.gle/7EYpPkpk3CcR4VVP7),並繳回校外委員紙本親簽領據與銀行存摺影本至教學發展中心(B205)。
2. 依教育部來文,完成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程序(請留意研發處相關申請公告)。
四、 獎勵說明:
(一) 獎勵時點:教學發展中心複核會議審查通過,並經研發處造冊確認完成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程序。
(二) 獎勵內容:每案核予獎勵金6,000元,且於本校教師考核與評鑑「教學類-執行教學改善與創新計劃」採計0.5件(2.5分)。
五、 附件檔案:
(一) 附件一、弘光科技大學獎勵教師申請及執行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實施要點。
(二) 附件二、弘光科技大學獎勵教師申請112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書(依教育部公布111年版申請書規劃)。
(三) 附件三、弘光科技大學獎勵教師申請112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審查評分項目表(依教育部公布111年版審查評分表規劃)。
(四) 附件四、弘光科技大學獎勵教師申請112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校外委員審查稿費領據。
六、 相關說明:審查委員參考名單:https://tpr.moe.edu.tw/plan/result,專家於審查時應尊重申請教師之智慧財產權,遵守學術倫理、審查工作倫理、利益衝突迴避規範。
七、 聯絡窗口:教學發展中心吳嘉慧助理,分機1285,Email:jhwu@hk.edu.tw。
教學發展中心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