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公告】114.1學期「多元自主學習」計畫徵件申請

2025 年 9 月 3 日 教學發展組楊小芬

弘光科技大學

114.1學期「多元自主學習」計畫徵件申請

一、活動目的

本校為提升學生自學習能力,增加學習風氣,持續鼓勵學生以個人或小組方式進行多元自主學習。藉由反思過往學習的不足,並自主規劃學習目標、學習活動,含專業學習、職涯探索、生活知能及終身學習。透過學習活動如讀書會、團體討論…等,達到預期成效。得邀請本校專兼任教師擔任諮詢教師,學習活動達24小時採計1學分為通識選修課程學分(進修部學生欲認證學分需繳交學分費)

 

二、申請及執行期程:

  •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9月17日(三) 23:59以前(以申請書上傳與否作為收案依據)
  • 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fSJTFJSr4bexdVEg6
  • 執行期程如下所示:

 

三、申請類別與資格:

 

四、 審查方式及評分標準:

邀請校內外委員根據計畫書內容審查,評分標準如下:

 

五、自主學習促進師諮詢與輔導:

自主學習計畫可透過各系「自主學習促進師」進行諮詢與輔導,例如學習目標、方法、資源、歷程及成效等方面,且自主學習計畫申請書經自主學習促進師輔導/諮詢者審查總分可加5分,歡迎同學多多向本科系或外系自主學習促進師諮詢。自主學習促進師名單如附件三。

 

六、注意事項:

(一) 本活動學習內容不得與多元專題計畫重複。

(二) 同一類別中,每位學生只能參與一個計畫。

(三) 若經發現以其他計畫、課程所衍伸的作業或活動(社團活動、人文精神課程、校外服務學習課程、USR計畫、畢業專題、實習等)重複申請時,除追回經費,撤銷所認列時數、學分之外,並依相關規定懲處。

(四) 獲補助計畫,若有以下情事發生,且經教務處教發組認定情節嚴重者,次兩學期不得申請本要點所規範之學生多元學習計畫,並應全數退還獎勵金。

(五) 本計畫會恪守學術倫理規範,不得抄襲或剽竊他人著作。

(六) 若中途修改計畫書,以一次為限

 

七、附件:

(一)【附件一】弘光科技大學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要點 (PDF)

(二)【附件二】1學期多元自主學習計畫申請說明 (PDF)

(三)【附件三】1學期自主學習申請及執行參考資料 (含申請書、期中報告及期末報告格式)

 

八、計畫聯絡人:教務處教發組 楊小芬 小姐 分機04-2631-8652 #1294